当前位置:首页  >  信息浏览
原文摘选|RCEP 第六章 标准、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
日期:2020年11月30日 浏览次数:643 来源: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  【文字大小: 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

  11月15日,东盟10国和中国、日本、韩国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等15国领导人达成协议,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(RCEP)。日前,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发布了RCEP文本。协定文本共20章,其中第六章为“标准、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”。本章加强了缔约方对WTO《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》的履行,并认可缔约方就标准、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达成的谅解。同时,推动缔约方在承认标准、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中减少不必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,确保标准、技术法规以及合格评定程序符合WTO《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》规定等方面的信息交流与合作。

  以下为第六章全文

  第六章 标准、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 (中文.pdf   英文.pdf

 

主办: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  技术支持: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

Copyright @ 2023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  ICP备案编号:京ICP备11026969号-9